2021年12月21日
第05版:公安周刊

周六日“不打烊”

——保定交警交通违法统一治理行动见闻

图为交警正在治理电动三轮车错道行驶违法行为。张嗣佳 摄

□ 河北法制报记者 章彤华

通讯员 吕少卿

12月19日10时左右,在保定市东风路与莲池大街交叉路口,一名正在等红灯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被正在路口执勤的交警拦下。据驾驶人称,他随车带了头盔,因为头盔脏了,就没有按规定佩戴。交警向其指出驾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危害,并为其提供了“五选一”处罚方式。驾驶人选择“参与交通安全知识答题”,并在答题结束后,在执勤交警的指导下,正确佩戴头盔离开。

12月17日,保定市启动了“走遍保定 创城有我”系列活动。保定市公安交警第一时间响应,全面发力、全警动员,从12月18日开始,利用每周六日,组织机关各处室所队全体人员上路开展交通违法统一治理行动,并将此形成长效机制,强化常态治理,力争让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能第一时间感受日益变化的交通整治效果。仅18日当天,保定公安交警共出动警力944名,教育行人、非机动车违法13826例,教育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2156例,教育查处三轮车违法1409例。

此次行动,以“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为切入点。交警本着“逢违必纠,逢违必查”“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行人翻跨护栏、不走人行横道、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灯;非机动车闯灯越线、逆向行驶、错道行驶;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其间,交警利用智慧交管“保定交警”APP,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采取“五选一”的方式进行处理,以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12月19日整治行动第二天。10时30分,一辆白色轿车违法停放在东风路与阳光大街路口西行200米处,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影响道路通行,交警遂将车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并及时告知当事人具体停放地点。

无独有偶,当日14时30分,在康泰街上,交警又发现一辆车违反规定停放在路边,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于是对该车辆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通知驾驶人5日后持告知单到市内各电子警察处理窗口接受处理。

打通“违法停车治理”关节点,是此次治理行动的重要一环。在全面提升辖区整体静态秩序常态化管理的基础上,保定公安交警采取重点区域值守与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一旦发现违停车辆,5分钟内赶到现场驱离;驾驶人未在现场的,将拖移该车辆。在保证清理路面违法的同时,最大限度起到对违法者的震慑作用。

此外,保定公安交警还对未按规定取得机动车牌照,违法上路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老年代步车;三轮车、四轮车闯灯越线,逆向行驶,错道行驶,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同时,针对外卖、快递、送水企业专门开发了“骑手监管平台”APP,对骑手行业从业人员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记分处罚和批评教育。外卖、快递、送水骑手在平台内记满12分的,将由其所在企业对其进行离岗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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