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马志伟 岳东宇)“真是太谢谢你们啦!帮助我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救助申请人侯某拉着工作人员的手,表达着心中的感激。2021年12月28日,固安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李志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刚石带领相关人员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执法检查,分别对侯某、张某两位被救助人进行了回访。
据了解,救助申请人张某由于交通事故造成身体残疾,花费巨额医疗费用,丧失劳动能力,且因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救助申请人侯某由于刑事案件导致轻伤二级,因本人年龄较大,发生事故前已无经济来源,家中生活来源全靠耕种几亩耕地,日子过得很艰难。且案件发生至今,侯某一直未能痊愈,不仅不能工作,还需要家人照料。
在掌握情况后,固安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按照《廊坊市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主动为救助申请人进行申报,全力帮助他们渡过难关。经过多方把关审核,决定对救助申请人实施司法救助,并将国家司法救助金8万元及时发放到被救助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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