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李胜男 通讯员 王玲 李贝贝)3月28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推进司法建议工作规范化,切实发挥司法建议在推进社会治理、提升司法公信力方面的重要作用。
意见规定,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需要相关方面积极加以应对的,相关行业或者部门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需要有关单位采取措施的,相关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管理中存在漏洞或者法律风险的等10种情形,法院可以发出司法建议。意见同时规定,邯郸市法院系统应当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提出更多有见解、有水平的高质量司法建议。
意见指出,承办案件的合议庭或者独任法官,发现具有意见规定的适用情形时,应当提出司法建议。
针对司法建议书的格式以及写作要求,意见也明确了详细的规范,并按照最高法和省法院的相关规定制作了司法建议书的版式,作为附件一同下发各部门和各基层法院参考。
同时,意见还规定了司法建议的跟踪反馈机制,明确提出司法建议的法院,应当及时了解相关单位对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抓好对建议的督促落实,跟踪了解建议的效果,力求将建议事项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