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世杰
通讯员 张文静 王金玲
5月9日,已到中午下班时间,滦州市公证处来了一位熟悉的“客人”,她行动不便,在一位银行工作人员的搀扶下进了屋。因为要去银行取过世母亲的存款,张某来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张某这是因第三次取款来办理公证业务,公证处工作人员当即表示加班受理业务。
张某自幼身有残疾,父亲早年去世,母亲去世后,张某孤身一人在滦州生活,母亲给张某留下了一些存款。银行存单到期,张某想要取钱。银行按规定要求每次取款均需要提供继承权公证书原件。因张某母亲户口在东北老家,滦州市无法开具办理公证所需的相关亲属关系证明,张某也没有能力去东北开具证明,况且张某在东北老家已无亲人。公证处主任郭爱经与多位滦州的证人认真、严谨了解情况,多次求证后证实了亲属关系,顺利办理了公证业务,并减免全部公证费用。就这样,张某顺利地将第一笔存款取出。
随后,张某又有取款需求时,再次到公证处办理业务,公证工作人员为她加急办理业务,让她顺利取款……当天,张某又一次来到公证处。面对张某语言表达能力差、流程对接沟通难的问题,公证人员耐心解答,认真操作,帮助其完成必要手续。历时一个多小时,公证员将公证书制作完毕后,交到了张某手中。每一次的公证业务,都让张某感受到公证人的那份爱心,他们热心接待,免除公证费用,尽量给张某以最大化便利。
公证工作人员与张某一起来到银行,看到张某顺利取款,他们才放下心来。张某紧紧拉住公证工作人员的手含泪致谢,用间断的话语,表达出对公证人的感激:“谢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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