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20日
第05版:聚焦

邢台开发区法院将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当事双方胜败皆服

河北法制报讯 (李慧志)原告托人为法官送来锦旗,被告称赞法官是“人民的好法官”……5月14日,邢台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官武涵伟依法办结一起离婚纠纷案,在保障原告婚姻自由的同时,维护了身患残疾被告的合法权益,受到双方当事人的好评。

靳某某与王某某原系夫妻,生育一个男孩。后来,王某某在家搭建彩钢棚时不慎摔伤,导致胸部以下瘫痪,致一级伤残。因王某某住院花费大量医疗费,这个小家庭生活拮据。靳某某努力打工挣钱养家,但由于生活压力和日常琐事,双方沟通交流少了,失去了共同语言,慢慢感情出现了裂痕,争吵不断。2014年,原告回娘家居住,双方分居。双方家人和邻里乡亲多次劝说,双方仍未和好,后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之诉。

“被告身患残疾,如何实现婚姻自由和夫妻扶助相统一,是本案的难点。”主审法官武涵伟受理案件后确定了此案关键。由于案件的特殊性,主审法官处处为当事人着想,考虑到被告王某某行动不便,于是利用互联网开庭,使王某某在家中即能参加庭审。庭审之外,主审法官与原、被告双方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向双方介绍民法典中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耐心向当事人解释婚姻自主和法定离婚条件,以及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通过多次做解释工作,使双方当事人有了合理的心理预期。

最终,法院判决靳某某和王某某离婚,靳某某给付王某某经济帮助金5万元,并支付孩子抚养费。靳某某给主审法官送来了锦旗,并在亲友的资助下主动履行了判决,将帮助金5万元和抚养费3162元打入法院账户。为使王某某尽快拿到履行款,主审法官联系王某某提供银行账户,但王某某告知法官其没有银行卡,也不方便到法院领取现金。5月14日,法官和财务人员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将53162元现金送到了王某某手中。

邢台开发区法院妥善处理此案,使原、被告及他们的亲属十分感动,受到群众的普遍赞誉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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