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31日
第03版:一线传真

人民法院公告

程立富: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维航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105民初105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项宝红(130636196607203820)、

项宝民(110105197007262172):

本院受理的陈忠申请执行项宝红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冀0105执1611号。现申请人陈忠依法申请追加项宝民为本案被执行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赵慧(13010519700421032X)、何国庄(13010219690614003X)、河北名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11301005755078302)、河北公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1130185MA0CQ63485):

本院受理的李小燕申请执行赵慧、何国庄、河北名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冀0105执51号。现申请人李小燕依法申请追加河北公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董凯林(130182199010286613)、崔亚冲(130123198812032717)、赵永飞(130123199008242734)、杨朝科(130126198901202713):

本院受理的河北飞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河北林林木业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冀0105执2047号。现申请人河北飞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依法申请追加董凯林、崔亚冲、赵永飞、杨朝科为本案被执行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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