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郑鹏举 李麟羽)6月16日,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海洋非法捕捞案件。5名被告人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被判处6至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据了解,该案5名被告人分别于2021年2月、2021年8月在昌黎黄金海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吸海肠子”捕捞作业,该行为会对海洋生态造成极大破坏,甚至会对某些鱼虾蟹贝的产卵造成破坏,使渔业资源减少,间接影响非保护区正常的渔业作业收益。
经审理,5名被告人的行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依据犯罪情节分别被判处上述刑罚。同时,为了对非法捕捞造成的隐形损伤进行补偿,5名被告人被判承担30000元环境修复金,用于修复被损害的海洋生态环境,并于判决生效后2个月内对此次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