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俊红)“谢谢法官,你们费心了,这个账我要了两年都没结果,现在赵某终于给了,太感谢了!”7月5日,一起劳务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吴某激动地对青县人民法院法官说。
吴某是青县盘古镇农民。2021年,吴某受雇于赵某为工程施工,劳务费共计1.8万余元。完工后,赵某给付吴某1万元,剩余8000多元一直未付,仅出具一张欠条。吴某多次追要未果,于今年6月起诉到青县法院。
青县法院负责诉前调解的李法官收到案件后,及时联系赵某。赵某对欠款事实认可,但声称暂时没钱,得过几天有钱后再还。法官见他态度诚恳,于是给吴某做工作,希望他稍等几天。七八天后,法官又联系赵某,赵某说他在老家伺候老人,一周以后到法院解决这个事情。一个星期过去了,法官追问赵某,赵某又说他想和吴某联系商量,保证6月底把钱还清。鉴于这种情况,法官告知吴某及时和赵某联系。
时间很快到了7月。7月4日上午,法官接到吴某的电话,说赵某并未把钱转给他。法官再次给赵某打电话,问他是否有难处,如果暂时不能全部偿还,可以定个还款计划。“8000块钱不算什么,值当得你们法院这么追要吗?”赵某言语间表露出怀疑,觉得法官和吴某有亲戚关系,“你们俩之间要是没什么关系,你们法官能这么上心给办案子?”法官义正辞严地告诫赵某这是正常工作,如果有意见可以到法院向相关部门反映,同时法理结合告诉其承诺没有兑现是失信于人,希望他换位思考,尽快履行。
法官一番话下来,赵某的态度改变了很多,说这就想办法尽快履行。10分钟后,赵某主动打来电话,告诉法官他刚把8000元钱转给了吴某,吴某答应撤诉。
第二天,收到款项的吴某来法院撤诉,一再向法官表示感谢。看到当事人脸上真挚的笑容,法官也发自内心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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