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张艳花)8月4日,为有效预防安全生产犯罪,助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突出预防性司法理念,会同当地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召开座谈会、联合送法进企业等活动,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监管协作,共同营造“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安全生产环境。
座谈会上,与会各方就如何形成监督合力、及时消除日常执法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研讨交流。青龙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周红军向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人送达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该局负责人对检察机关送达检察建议并细致解读的做法表示真诚感谢,表示将高度重视“八号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组织全局学习研究,落实措施对策,并进一步密切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监管协作,强化行刑衔接,发现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护墙”。
座谈会结束后,青龙检察院干警会同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走进当地企业,重点查看企业消防、安全生产、防疫等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他们根据不同企业实际情况,结合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向企业安全生产相关负责人详细解读“八号检察建议”主要内容。为增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依法管理、安全生产的意识,他们还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将关于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资料送到工作人员手中,与工作人员就安全生产相关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引导工作人员增强“风险即危险”“隐患即事故”的责任意识,加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患于未然,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青龙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将继续依法能动履职,围绕“八号检察建议”向安全生产一线从业人员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醒从业人员时刻绷紧安全之弦,提高防控生产安全事故意识,构建安全生产治理共同体,推进更高水平的青龙经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