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19日
第06版:维权

法官入户悉心调解 化解纠纷延续亲情

河北法制报讯 (王吉凯)本是关系亲密的姐妹,有困难相互帮助,后因委托卖房产生纠纷。近日,东光县人民法院法官主动入户调解,成功化解了这起特殊的委托合同纠纷。

赵某甲与赵某乙是姐妹关系。几年前,赵某甲与丈夫邵某因常年不在老家居住,遂委托妹妹赵某乙夫妻将家里闲置的房屋出售。赵某乙与丈夫冯某将姐姐家的房屋出售给了案外人刘某。交易完成后,赵某乙夫妻以家庭困难为由,未将售房款给付赵某甲夫妻。时隔多年,赵某乙夫妻始终未给付售房款。为维护自己家的合法权益,赵某甲夫妇将妹妹赵某乙夫妇诉至法院,要求他们给付1.7万元售房款。

东光法院受理案件后,经过审理查清事实。被告承认,他们夫妻受原告夫妻委托卖房,所得房款确实没有给付原告,因他们为原告一家支付过房屋维修等费用,故不同意再全额给付房款。

鉴于该案事实争议不大以及双方的亲情关系,承办法官并没有急于作出判决,而是延伸服务触角,一改“坐堂办案”的模式,来到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从法律、亲情等方面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成功解决双方的一揽子纠纷,双方再续姐妹亲情,被告方当场履行给付义务。

法官上门调解,不仅化解了这起特殊的委托合同纠纷,还维系了双方的亲情,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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