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2022年09月07日
第07版:检务观察

沧州运河检察院召开不公开听证会

加强综合司法保护 助罪错未成年人回归正途

河北法制报讯 (张艳芸 杨恩)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近日,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涉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召开了不公开听证会,检察长王金瓯主持听证会,邀请听证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辩护律师等相关人员参加听证,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监督。

听证会上,侦查人员介绍了案件的侦办过程及基本案情,承办检察官从法律适用、涉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适用以及社会效果、法律依据四个角度对这起七名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进行了详细说明。七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深刻反思,表示他们将认真接受社会帮教,积极参加社会服务活动,学好法律知识,好好学习、工作,以回报家人、社会。

在法定代理人发言环节,涉罪未成年人的父母深刻反思了自身在教育理念、教育方法和沟通方式上存在的问题,真诚地希望检察机关给孩子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他们一定会密切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和行为动态,加强管教,切实发挥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全力协助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工作,帮助孩子积极改正错误,尽快回归社会。

听证员们经过认真评议,一致认为对涉案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更能促使他们积极地自我改造,重新走上正途。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和辩护律师也对此发表了意见,均认可适用附条件不起诉。

在该案审查起诉期间,未检检察官们先是自行进行社会调查,掌握了涉罪未成年人的第一手资料,又委托专门机构进行了更为细致的社会调查,详细了解各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家庭监护等情况。他们还通过座谈等形式与孩子们见面,了解他们每个人的思想状况及个人近况,积极联系某妇幼保健医院为孩子们提供帮教,提供志愿者岗位,帮助他们建立自信心和价值感。这些涉罪未成年人在参与志愿活动期间,听从指挥,努力工作,用实际行动表明了改过自新的决心,得到了帮教机构的肯定。

针对这七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现实表现,检察机关经过多次讨论论证,认为他们虽然存在犯罪行为,但他们涉罪的主要原因是主观上缺乏法律意识,心智尚未成熟,客观上未造成伤害后果,且当时均为在校学生,他们的家庭关系简单稳定,具备帮教条件。新的学期,有三人步入大学校门,一人选择高中复读,二人进入在校期间的实习阶段,一人很快将实现就业成为技术工人。通过充分评估涉罪未成年人涉罪的主观因素、客观行为、危害后果、量刑情节等因素,检察机关最终提出对这七名涉罪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意见。

王金瓯在主持听证会时语重心长地对孩子们说,一定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认真学习、工作,做良善之辈,成有用之人。

听证会后,承办检察官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宣告送达了“督促监护令”,要求他们切实承担起家庭监护责任,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考察帮教工作。运河区检察院专职检委何伟伟利用一个小时的时间,为家长们上了一堂家庭教育指导培训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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