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香玲)近日,深州市人民法院联合深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原告宋某某诉被告深州市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一案进行实质性化解工作。这是深州市法院首次邀请检察机关参与介入行政案件,为深州市法检两院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工作开拓了新思路。
宋某某欲与蔚某某离婚,二人已达成离婚协议,并向深州市民政局申请离婚。因登记信息有误,民政局告知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宋某某遂诉至法院请求离婚,但因结婚证信息有误,亦未成功。之后,宋某某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撤销民政局为其与蔚某某办理的结婚登记。
接到案件后,深州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杜凤双通过与原告宋某某、民政局沟通了解案情,得知宋某某与蔚某某结婚登记时间已超过法定起诉期限。杜凤双仔细研判后认为,法院可以依法驳回宋某某的起诉,但宋某某与蔚某某离婚已穷尽所有法律救济途径,问题得不到解决,矛盾很可能会进一步激化。为实质性解决当事人的离婚纠纷,杜凤双多次和民政局工作人员沟通,寻找化解行政争议的最优方案,并在经过认真考虑后,邀请深州市检察院参与此案的化解工作。最终,在法院和检察院的共同努力下,民政部门撤销了双方的结婚登记,宋某某撤回起诉,困扰当事人半年之久的难题得以圆满化解。
事后,宋某某向深州市法院及深州市检察院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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