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凯
基层政法单位自由裁量权大,在小微权力的运行过程中易产生思想滑坡、敬业精神不足、宗旨观念淡化等问题,直接导致政法形象受损、政法事业迟滞。因此,强化基层政法单位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成为摆在各级政法单位面前亟待解决的任务。基层政法单位要以持续深化教育整顿为引领,引导广大干警深入开展正风肃纪活动,进一步树牢宗旨意识,强化责任担当,锤炼素质能力,提升工作效能,严格纪律作风,规范权力运行,推动政法工作不断提质增效、进位突破。
突出监督导向,强化刚性约束。要健全完善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政治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基层政法单位党的政治建设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政法机关政治督察制度、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向党委全面述职制度和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反馈机制,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位。要健全完善自觉接受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人大监督等监督机制,全面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党委政法委对政法部门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促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和干部作风监督形成合力,真正把基层政法单位的小微权力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要健全完善政法机关制约监督制度机制,进一步优化协同高效的政法机构职能体系,不断完善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真正形成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突出政治导向,加强思想引领。要注重完善学习教育规划,完善政法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政法领导干部进行系统素质培训、业务培训和法律培训,将其锻造成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多谋善断、长于协调的“领头雁”。要确保学习效果,通过健全学习制度,全面系统抓好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实现学习全覆盖。要在强化学习的基础上深入研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规范权力运行、回应群众关切、做好政法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要常态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大力加强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分层分类开展业务培训和实战练兵,不断提升政治、调查研究、科学决策、改革攻坚、应急处突、群众工作、抓落实“七种能力”,全面增强学习、政治领导、改革创新、科学发展、依法执政、群众工作、狠抓落实、驾驭风险“八项本领”,有效提升广大干警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突出实干导向,树立业绩标准。要强化能力意识,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通过专题培训、专题讲座、网络培训、政治轮训、业务研讨、优秀示范庭审、文书卷宗评比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执法办案能力。要强化民本意识,引导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司法为民理念,扑下身子深入一线,包好重点户、画好村情图、记好民情账,切实把执法司法过程变成联系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过程。要强化责任意识,引导政法各部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促政法领导干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追究制度,联合纪检监察、组织部门,敢于向滥用职权、贪赃枉法、充当司法掮客等行为“亮剑”,坚决惩治执法司法腐败。加强执法司法公开规范化建设,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的目标,切实通过公开维护司法公正、彰显司法权威。
(作者系乐亭县委政法委政治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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