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王智勇 通讯员 黄广晋)近日,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保全事务中心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成功保全完毕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据了解,王某与李某因买卖钢筋产生纠纷,李某拖欠王某16万元钢筋款未还。王某得知李某有一笔货款已到账,为防止李某转移财产,着急申请财产保全。因王某感染新冠肺炎无法前往法院办理保全手续,邢台开发区法院执行保全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引导王某通过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申请网上保全立案,并在保全系统线上购买保函提供保全担保。王某按照法院的引导办理了网上保全手续,开发区法院当日网上审批受理,并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网上冻结李某银行存款16万元。该案办案人员与当事人“零接触”,从立案到保全完毕仅用半天时间,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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