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李文秀)不砸车窗、不撬门锁,只随机“拉车门”,如碰巧遇上车主未上锁能拉开的车门,就钻进车内将贵重财物洗劫一空。日前,武邑县公安局快侦快破这样一起“拉车门”盗窃车内财物案件,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1月27日,武邑县公安局接到辖区吴先生报警,称其放在车内的高档酒水被盗。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展开侦查工作。民警发现,该被盗车辆的车门和车窗都完好无损,没有损坏痕迹。据报警人吴先生回忆,当日他下车离开时想着车就停在了家门口,一时大意便忘记给车门上锁。了解这一情况后,民警判断作案人极有可能是采取“拉车门”的方式实施盗窃。
民警经调查走访并调取小区内公共视频发现,1月25日20时50分许,一男子在吴先生居住的小区内来回闲逛,他一辆接一辆地拉一旁停放车辆的车门,其中包括吴先生的车。民警通过深入细致的侦查,锁定了有“拉车门”盗窃记录的戚某存在重大作案嫌疑。1月30日凌晨,办案民警迅速出击,成功将正在该小区实施“拉车门”盗窃的戚某抓获。
经审讯,戚某对其以“拉车门”的方式多次盗窃车内物品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戚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拉车门”盗窃车内财物案件作案手法简单,纯粹是“碰运气”。对此,车主在离开车辆时,应尽量将贵重财物随身携带,不要留置在车内,以免不法分子见财起意。车主停车后要养成检查关好车窗车门的习惯。同时,尽量将汽车停在有人看管、有公共视频,或是路灯光线较好的地方。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