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鲍娜军 通讯员 穆晶玉)近日,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强制执行与善意执行相结合,在为被执行人全家安顿好租住房屋后,执结一起强制腾退房屋案,既彰显了执行力度,又传递着司法“温度”。
这是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恢复执行案。申请人河北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强制腾清刘某居住的鹿泉区某小区房屋并交付。
据悉,该案在首次执行时,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后被执行人却未能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义务。今年1月16日,应申请人申请,法院决定恢复对该案的执行。
在送达限期履行通知书,且多次沟通做工作后,刘某仍未主动腾清房屋,法院遂制定预案,准备依法强制腾退。
在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几次敲门没有回应后,便由开锁公司人员强制开启门锁。两名执行干警手持执法记录仪进屋录像、拍照,现场清点物品。正在此时,被执行人妻子王某某回到家中,哭闹着称:“丈夫外出打工,我还带着孩子,这大冷天让我们娘儿俩去哪住啊……”王某某坚决不同意腾房。见此情景,执行干警一面做王某某的释法明理工作,一面安慰道:“我们已为你们新租了一套房屋,并先期垫付了押金及6个月的租金。”最终,王某某积极配合腾清房屋。
此次强制腾退房屋用时8小时,出动警车4辆、警力23人,并邀请社区及物业相关人员见证执行全过程,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