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陈宇飞)3月28日,新乐市人民法院在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的大力协助下,连续工作8个多小时,顺利腾空被执行人房产,成功将涉案房产交付申请执行人,并协助当地政府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保证了当地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赵某申请执行孙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新乐市法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孙某位于仪征市的房产。两次流拍后,申请人申请以物抵债。新乐市法院通过张贴公告、电话通知等方式多次告知被执行人腾让房产,执行干警先后两次赴被执行人孙某家释法明理,耐心劝说孙某履行腾房义务。孙某迟迟未搬迁腾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未能得到保障,且影响了当地重大项目进展。
对此,新乐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反复研究修改完善执行方案。鉴于腾退工作的紧急性、重要性,新乐市法院与仪征市法院、仪征市政府相关部门积极联系沟通,寻求协助。仪征市法院积极与新乐市法院就协作腾房事宜深入研究,商定执行预案,在为异地腾退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同时,与相关部门协助通知当地派出所、消防等部门配合执行,以应对突发状况,确保腾退工作有序开展。
腾房工作中,新乐市法院办案法官联合仪征市法院干警轮番对被执行人进行说服教育,释法说理,引导其配合腾让房屋工作。在多轮劝说调解下,被执行人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表示愿意配合法院腾退房屋,并将贵重物品、随身衣物打包带走,离开了执行现场。
腾退房屋工作按照预案开始有序进行,参加腾让工作人员分工负责。当地公证人员对需搬离物品逐一进行清点、登记造册,由搬运人员运到指定地点堆放,并全程录音录像。
经过8个小时的艰苦奋战,两地法院及仪征市相关部门将涉案房屋全部腾空并顺利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腾退工作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随后,在新乐市法院的大力协助下,仪征市政府相关部门与申请执行人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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