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高文佳)近日,香河县人民法院以和解方式,成功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
2018年12月中旬起,朱某在王某指定地点提供劳务,从事小工杂活工作。2019年12月27日,朱某在提供劳务过程中不慎从牛舍房顶上摔下,致全身多处受伤。朱某住院治疗,王某垫付全部医疗费用。因赔偿问题,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朱某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香河县法院经耐心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王某依协议履行了法律义务。
2022年1月,朱某到某医院将因涉案事故造成的内固定取出,住院治疗7天。其间,朱某支付全部医疗费用。后来,朱某与王某协商因二次治疗产生的相关损失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赔偿。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王某赔偿朱某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8152.33元。
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法律义务,朱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香河县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发出执行手续,责令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不愿履行义务,执行干警积极做其思想工作,但王某拒不履行。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香河县法院采取了冻结被执行人王某银行账户存款等强制措施。得知账户被冻结后,被执行人王某很快联系执行法官,履行了全部执行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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