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耿迎澳)“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孩子母亲,华丽的语言我也不会讲,我就想说真心佩服顺平法院办案的效率……”6月2日,顺平县人民法院安阳法庭收到了一封感谢信,来信字里行间透露着对安阳法庭法官公正、耐心、细致工作的诚挚谢意,也为顺平法院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点赞。
胡某与齐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育有一女齐某某,双方于2013年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第二款约定“女儿齐某某由胡某抚养,齐某每年支付抚养费2000元,直至女儿年满18周岁止”。双方离婚后,齐某至今未支付过女儿的抚养费。为此,胡某将齐某诉至法庭。
受理该案后,安阳法庭法官助理刘天天考虑到原被告曾夫妻一场,彼此都曾倾心付出感情,同时考虑到齐某与齐某某的父女亲情,该案若能调解结案对双方都有利。因原被告都在外地打工且因工作性质,上班期间无法携带手机,所以办案法官只能抽取中午和晚上下班后的点滴时间给双方做调解工作。通过一周的电话沟通,办案法官在耐心地听取双方意见后,一方面给当事人讲解关于抚养费的法律规定,依法释明父母应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让齐某明白支付抚养费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告知双方已就女儿的抚养权达成约定并认可该协议的有效性,双方均应予以遵守,同时还从父女亲情的角度,通过让齐某与女儿视频连线对话唤醒齐某的角色及内心父女间的亲情。最后,在法官助理法、理、情的全面解释下,齐某同意将未支付的抚养费一次性补齐,并承诺以后会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积极履行作为父亲的责任和义务。
调解结束后,不到一个小时齐某便通过银行转账给原告胡某补足了拖欠女儿的抚养费,该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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