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世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是社会大众的共同认知。然而,偏偏就有人心存侥幸,在酒驾被查后不思悔改,结果二次酒驾被石家庄市高新区公安交警大队查获。
7月5日晚,该大队在辖区组织警力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整治行动。21时13分,一辆冀A牌照小型轿车在行驶至检查点附近时,突然停在路边,意欲掉头。民警立即上前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测,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4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然而,执勤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该男子王某之前因酒驾被查处,驾驶证还处于暂扣期间,男子此次酒后驾驶行为属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王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罚款、扣留机动车,并被依法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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