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7月28日
第06版:法苑聚焦

真情调解 讲好司法为民故事

□ 讲述:景县人民法院北留智法庭负责人 李炳阳

整理:河北法制报记者 李胜男

“相较于判决,调解更能柔性、源头性、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作为一名人民法院审判员,在办理民生案件、家庭纠纷时,我希望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用真心真情为人民群众解忧愁、办实事。

“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六尺巷的典故流传至今。近日,同样的情节在我所在的北留智人民法庭辖区出现。

原、被告系某村东西邻居,原本和睦相处的两家人因家门前胡同的通行问题吵得不可开交。双方共用一条过道出行,被告在其门前种植作物、倾倒生活污水,原告认为被告阻碍其出行。被告则认为其已经给原告留出足够空间通行,原告属于无理取闹。这起相邻权纠纷持续长达5年,经多次调解均未完全化解,后一方当事人起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我带领审判团队多次前往现场进行勘验,并与当地村干部协商调解事宜,一直未果。为尽快化解纠纷,我决定对该案开庭审理。庭审中,原、被告均多次提及两家昔日的恩恩怨怨,双方都是一肚子的“气不过”。

开完庭,我发现该案法律关系简单,不难作出判决,但是单单一纸判决无法解决双方多年的矛盾,甚至可能遗留下更大的隐患。为了让当事双方邻里和睦,我继续把调解作为优先选项,坚持一次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耐心沟通,通过释法析理,细致评判双方责任,引用六尺巷典故,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最终促使两家放下隔阂,签署了调解协议。

后来,我对当事双方进行案后回访,得知两家和睦相处,没有再产生矛盾。当事双方都对我们竖起大拇指,纷纷称赞“法官的调解接地气,有人情味儿”。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和希望,对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纠纷案件,我坚持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实际情况的变化,从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最大限度地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女方孙某和男方陈某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的抚养权归陈某,但陈某常年在外地打工并定居,孩子跟随孙某生活。现在,孙某想将孩子户口迁往市里,让孩子在市里上学,但孩子抚养权归被告,原告无法办理户口迁移,无奈诉至法院。

我第一时间与孩子见面沟通,了解到孩子希望随母亲生活的意愿。随后,我与被告通过电话联系。但是,被告却以工作忙、夫妻财产存在纠纷等各种理由推脱,甚至将法院的电话拉黑,致使无法送达法律文书。为尽快帮孩子顺利在市区上学,我带领审判团队前往被告户籍所在地的村庄进行调查,村委会出具了被告下落不明的证明。于是,该案依法通过公告方式向被告送达传票等法律文书。

虽然案件进入公告程序,但我并没有将该案一放了之,而是从两方面入手继续调解,一方面多次与被告户籍地的村党支部书记联系,请他做被告工作;另一方面,我更换电话号码和被告联系,从法律和亲情两个方面晓以利害……耐心细致的沟通使被告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情和善意,逐渐解开了心结。被告从外地赶回,与原告在法庭签署了调解协议。

“我已经在新学校报名了,谢谢法官叔叔。”在电话回访中,孩子高兴地说。听到这个消息,我欣慰不已,不但为孩子成长有了更好条件和环境而高兴,更为这对离异夫妻达成一起为孩子更好成长努力的共识而高兴。

每次办案,想到这件事可能影响当事人的一辈子,便多了一分调解的动力。而且调解相较于判决更能深入了解案件冲突的根源,实质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弥合情感,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

走在维护公平正义的路上,可能会遇到困难险阻,但我会努力克服,一直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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