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赵雪莲)7月25日,保定高新区人民法院法官来到保定市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集中公开开庭审理3起危险驾驶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法院经审理查明,3名被告人均法律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与朋友聚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经鉴定,3名被告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均达到醉驾标准,构成危险驾驶罪。
庭审中,3名被告人均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自愿认罪认罚,以后严格遵纪守法,做一个对自己、对他人、对家庭负责的人。
庭审现场,到交警大队处理事故的部分司机旁听了庭审。他们表示,通过旁听庭审,更直观地认识到危险驾驶的恶性后果,会在此后的驾驶中引以为戒,安全驾驶。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员数量的不断增加,危险驾驶案件多发频发。”保定高新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刑事审判团队在处理危险驾驶罪案件中,对被告人进行刑事处罚的同时,坚持积极做好相关普法宣传工作,让更多人意识到酒后驾车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引以为戒。该院将继续以“道交一体化”工作机制为指引,整合司法资源,推动审判工作更加便捷、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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