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李文秀 通讯员 车路锦)8月4日,景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未成年人横穿马路引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父母当场给付赔偿款,实现案结事了。
今年4月的一天,8岁的张小某跟随父母出门,到达目的地后,其父母先行至马路对面停放汽车,张小某被落在后面。由于着急追赶父母,张小某由南向北跑步横穿过马路,撞上由西向东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李某,造成李某摔倒在地,身上多处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张小某承担此次事故主要责任。李某经过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两万余元。自事故发生后,双方一直未能进行有效协商,为此李某诉至景县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多次尝试电话联系被告父亲张某,但张某始终不接电话,后法官向其邮寄了相关文书,约其到法院进行调解。经了解,张某因做生意投资失败,导致夫妻关系紧张,双方情绪低落,交通事故发生后二人没能平心静气地去解决,才引发了更大的矛盾。经初次调解,双方就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随后法官又多次与原告、被告父母进行电话沟通,积极向双方释法明理,最终使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被告父母当场给付赔偿款,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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