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张颖)近日,曲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承办法官倾心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及时履行了赔偿义务。双方当事人在感受到司法公平正义的同时,也为法院办案的高效由衷点赞。
2021年5月,荀某某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身亡,其生前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为荀某某,合同约定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身亡,保险公司将赔付受益人共计50万元的保险金。事故发生后,荀某某的家属要求保险公司赔付约定的身故保险金,但保险公司以荀某某违反安全驾驶规定造成事故为由,拒绝全额赔付保险金。荀某某家属将该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曲阳县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荀某某已死亡,其家庭生活比较困难,为及时化解纷争,认真分析梳理双方提供的证据,从保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方面进行了细致分析,向双方释法说理。经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向荀某某家属支付赔偿款50万元。目前,赔偿款已全部赔付到位,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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