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郝伟)当失信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根据相关规定,其不得实施乘坐飞机等高消费行为。然而,还是有失信被执行人心存侥幸、铤而走险,通过“黄牛”购买机票,规避限高令。8月28日,康保县人民法院对违反限高令乘机的王某进行拘传、约谈,并对其处以罚金。
据悉,被执行人王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罚金3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法院经调查发现王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遂对其发布限制高令,限令其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交通工具,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以及实施其他高消费行为。
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后,王某通过“黄牛”购买了不正规渠道的飞机票,在海口和天津之间往返一次。后民航总局监测到王某该情况,报至最高人民法院,后又反馈至康保法院。
康保法院执行局干警收到王某在今年2月25日乘坐飞机的线索后,立即联系航空公司核实了其违反限高令乘机的事实。因无法与王某取得电话联系,执行法官驾车到其户籍地天津市调查、寻找,并将其传唤至法院,对其进行约谈。
通过法官的训诫,王某表示认识到该行为的错误性、严重性、违法性,当场出具“悔过书”,保证不再发生违反限制高消费的行为。8月30日,王某主动履行了全部罚金缴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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