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庞博
近年来,网络直播发展迅速,不仅带来了诸多便利,也产生了不少治安问题,加强网络直播防控管理任重道远。
网络直播存在的治安问题及原因浅析
我认为,网络直播中存在的治安问题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直播过于随意化,侵犯公民隐私权利。在公共空间长时间直播,不可避免地涉及他人,侵犯公民肖像权和隐私权的问题时有发生。另外,一些主播为了获得关注,故意以牺牲他人的隐私为代价做直播。同时,一些直播平台以播放影片、电视剧等节目或直播电影、演出活动等来获得关注,涉嫌侵犯知识产权。
内容涉黄低俗,影响网络生态。许多网络主播将直播低俗内容视为一夜暴富、一夜成名的捷径,为了牟利没有底线,严重污染网络生态。
舆情难控制,易引发网络群体性事件。由于网络直播发生于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之间,受众广泛,传播速度远快于传统媒体,互动性也更强,易被不法分子利用。
关于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我认为首先是直播平台审核不严,网络直播监管乏力。长期以来,网络直播平台资质审批标准低,直播内容质量参差不齐被社会多数人所诟病。同时,网络主播整体素质不高,直播内容价值导向偏低。此外,观众粉丝盲从猎奇心理,过度沉迷导致直播非正常发展。观众希望在观看直播的过程中疏解情绪,在“打赏”“点赞”中找到归属感,为高度娱乐化的直播泛滥提供了巨大的市场。
网络直播的防控难点
网络直播平台统一审核标准难以确立,直播人身份难以核实。由于网络直播平台涉及的范围广、领域多,不能形成统一的标准去要求所有直播平台。
受技术条件的限制,对网络直播的实时监管难以落实。由于直播行业的特殊性,监管必然滞后于直播的更新速度,同时由于技术条件所限,无法实现对主播越轨行为的自动识别,造成监管难度很大。
证据固定存在困难,较轻的惩罚措施难以遏制直播乱象。由于网络直播的实时性,导致证据难以固定和保存。加之网络直播的特点,导致无法对其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认定和处罚。
对网络直播的防控对策
通过对网络直播中存在的治安问题的研究以及对防控难点的分析,现从以下三个方面,提出针对网络直播的防控对策和建议。
加强专项立法,提高准入门槛。网络直播之所以乱象环生,最重要的一点是没有一条明确的法律法规做支撑,网监执法部门也无法可依,仅仅依据互联网笼统的管理规定或直播平台内部形成的公约,而缺少执法的公信力。因此,专项立法势在必行。同时,要实施好网络实名制制度,尤其是针对主播的身份核验工作,确保互联网直播身份的合法性,加强对主播资质与从业条件的审查力度,对于一些屡次违反直播管理规定的主播,要记入管理黑名单,禁止其再从事直播活动。
加强专业化网络监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网络志愿者的作用。建立专业化的网络监管执法队伍,可以由公安网监部门牵头,成立专门的网络直播监管办公室,形成长效化的网络直播监管机制。对于网监执法队伍,要定期培训考核,切实提高网络监管的专业化素养。同时,要做到专群结合,招募网络直播监管志愿者,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净化网络直播生态环境中来。
加快技术研发进程,形成监督反馈机制。为彻底解决直播监管难题,应加强对语音、视频和文字识别技术的研发,让污言秽语和低俗的画面无藏身之地,形成人防技防物防的全方位防范机制。同时,做好监督反馈工作,及时对监管平台进行维护与更新,做好直播监管工作的记录和反馈工作,防止不法分子再次进入直播行业。另外,要及时调整管控手段,逐步提高监管效果,做到防控手段与时俱进。
(作者单位: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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