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杨志芳 李胜)近日,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大王店法庭充分运用“立审执一站式”司法服务,成功调解三个好友间的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使昔日好友握手言和。
这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原告为同一人王某,被告分别为谢某、高某。原告王某与被告谢某、高某三人系朋友关系。二被告在资金周转发生困难时,同一时间向原告王某借款分别为10万元、35万元,以保障生意正常运转。其中,原告王某与被告谢某约定,被告高某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原告王某与被告高某约定,被告谢某、陈某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借款到期后,两起案件中的被告均没有归还借款本金,作为担保人的被告也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王某多次追索,借钱的谢某、高某均以种种理由拒绝偿还,王某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对案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并根据两起案件的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既考虑到王某的合法权益,又考虑到谢某、高某、陈某自身的偿还能力。为尽快化解矛盾,办案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到几方当事人,几名被告均表示愿意调解。
初次调解过程中,当事多人各执己见,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采取“背靠背”调解的方式,组织各方进行证据交换,并就借贷行为构成、法律后果等向几名被告进行了充分的解释和说明,同时给原告分析诉讼利弊,引导双方当事人互让互谅,减少对抗情绪,通过平衡各方利益,妥善化解矛盾。
最终,当事多方各退一步,分别达成了分期付款调解协议。截至目前,谢某已经履行案款13万余元,高某已履行案款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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