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欣悦 郝雪
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确保检察权不被滥用的行之有效的方法。2023年,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检察院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全方位参与办案活动,实现了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提升。
人民监督员+公益诉讼
不断提升检察办案社会影响力
2023年9月,宣化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履职发现,在辖区洋新线道路两旁存在黄花刺茄外来入侵物种,且已在当地定居并繁殖扩散,可能损害当地生物多样性。针对这一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该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现场实地勘探,参加听证会研究检察建议的提出、跟进监督检察建议的送达和督促落实。在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结合案件事实情况多方面进行分析,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
宣化区检察院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监督,使其从纯粹意义上“监督”深化为实质意义上的“参与”,进一步形成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合力。2023年,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办理公益诉讼类案件4件,累计邀请12人次。
人民监督员+观摩庭审
不断提升检察办案的司法公信力
2023年7月7日,宣化区检察院邀请三名人民监督员参加被告人郑某某故意伤害案庭审活动,对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进行观摩和评议,“零距离”感受庭审过程。
庭审前,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案件的相关情况,帮助人民监督员熟悉案情。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案件的庭审观摩,并填写庭审评议表,从文书质量、出庭规范、讯问与询问、归纳分析能力、质证与法庭辩论、出庭整体效果等六个方面对庭审情况进行评议,并提出意见建议。
检察听证是提升检察办案质效、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通过参加庭审,我们对检察机关的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进一步提高了自身法律监督的意识和能力。”参加观摩庭审的人民监督员感慨颇多。2023年以来,宣化检察院2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庭审,对检察办案的司法公信力提升起到了有效的促进作用。
人民监督员+法律文书公开送达
不断提升检察办案的法律震慑力
2023年8月30日,宣化区检察院对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宣告送达不起诉决定书,邀请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这是该院在人民监督员监督方式上做出的有益探索。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该院24小时化解的这起故意伤害案。办案检察官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多次向当事人释法说理,疏解心结。在承办检察官和人民监督员的不懈努力下,案件双方终于握手言和。听证会上,检察官公开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并现场送达,人民监督员对被不起诉人王某进行了法治教育。
2023年,宣化区检察院进一步扩大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邀请6人次参与公开听证及法律文书公开送达,在增强检察机关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的同时,也助力检察办案的法律震慑力得到有效提升。
人民监督员+司法救助
不断提升检察办案的法治亲和力
此前,宣化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为刑事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的案件。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彰显司法温度,该院组织召开听证会,并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予以监督。在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宣化区检察院为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
受邀参与办案的人民监督员表示,通过对司法救助案件的监督,使自己对检察机关的职能和人民监督员职责有了更深的了解,亲身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司法办案中温情的一面。此外,通过参与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真正领悟了检察机关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的理念。
2023年,宣化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司法办案活动102件次,涉及刑事不捕、不诉案件听证、检察建议制发、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案件评查、法律文书送达等检察业务,已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办案全覆盖。
在实践中探索人民监督员工作,已经成为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溯源治理、提升办案质效、提升工作能力的重要抓手。“今后,我院将持续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全方位拓宽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渠道,实现‘检察监督+人民监督’融合发力。”宣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宏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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