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付进
“吃一堑长一智”,被交警查处过的违法驾驶人通常会痛定思痛。可是,也有极少数人无视法律,漠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被处罚之后依旧不知悔改。2023年12月28日,驾驶员邱某在驾驶证已被扣留期间,醉驾发生事故,被泊头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刑事拘留。
2023年12月28日21时30分左右,邱某醉酒后在交河镇海天线153公里500米处由南向北倒车时,与后方李某停放的小轿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邱某驾车逃逸。
经侦查,民警很快找到逃逸的邱某,发现其满嘴酒气,涉嫌酒后驾驶,后经血检,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02.7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据了解,邱某在2023年7月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现在属于驾驶证被扣留的状态又因醉驾发生事故后逃逸。
目前,犯罪嫌疑人邱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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