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军立 刘晓辉)近日,高邑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因网络购物引发的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原告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2023年11月,胡某从某购物平台以2208元的价格定制壁炉一台。快递公司将货送到后,胡某发现壁炉是烧木柴的,而非烧天然气的,遂与商家沟通要求退货。由于商品的规格是根据胡某要求定制,商家以“定制类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为由不予退货。胡某拒绝签收产品,并以“未按约定时间发货”为理由申请“仅退款”,商品在快递公司滞留几天后又以运费到付的方式寄回商家。商家向平台申诉,平台介入后判令买家胡某支付退货运费278元。胡某不服,多次申请平台客服介入,要求对278元运费仅退款,导致店铺直接流量屏蔽,被平台彻底管控。商家牛某一气之下将买家胡某告到法院,要求依法判决被告胡某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9900余元。
高邑法院接案后,将该案分流至贾立慧法官的调解团队负责。贾立慧与法官助理梁蒙夺、特邀调解员李国勤一起,认真分析案情,找出矛盾纠纷发生的症结,制定周密的调解方案并迅速组织实施。
法官助理梁蒙夺与山东菏泽市东明县的原告牛某取得联系,详细了解纠纷发生的来龙去脉以及真实的损失情况,并引导其主张合理的司法诉求。
特邀调解员李国勤赶到被告胡某家中,详细询问纠纷发生的真实原因和具体细节。通过调解员释法明理和耐心细致的批评教育,被告胡某终于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认识到纠纷完全是由于自己的粗心大意所致,并答应给对方赔礼道歉。
原告牛某被高邑法院法官的热情所感动,表示不再追究被告胡某的其他责任,但由于壁炉是按照胡某要求定制,要求将壁炉重新寄给胡某。特邀调解员又不厌其烦地给原告牛某讲高邑县情、讲环保政策、讲生活习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原告不再要求被告购买该壁炉。
经过进一步沟通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告胡某同意承担货品来回运费500元,原告牛某不再主张其他诉求,并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至此,一起网络购物纠纷在高邑法院调解团队的倾力调解下得以圆满化解,当事双方对调解结果都表示十分满意。
法官提醒:
本案中,胡某因粗心大意而导致网购产品与实际需求不符,在退货过程中产生了纠纷。借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产品介绍、买家须知、退换货流程等内容,如有必要,通过平台聊天软件向商家客服详细了解产品的性能、用途、安装、售后等相关情况,并注意留存聊天记录。收到快递时,要当场验货签收,如发现产品有破损或疑似质量问题,可拒绝收货,并立即与商家沟通,提请售后处理。即使在商品签收后,发现商品与商家描述不符,也可以与销售商联系售后或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可直接请求电商平台介入调解处理,也可在获知销售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