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记者 张乔)3月25日,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冯丽娟对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3名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常年疏于关心教育孩子的监护人到裕华法院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并履行相关义务。
在一起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冯丽娟发现3名被告人因受成长环境影响,未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辨别是非能力差,法律意识淡薄,走上犯罪道路与监护人对其身心健康缺乏关心与管教有一定关系。为了帮助被告人改过自新、重回正轨,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冯丽娟向3名被告人父母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承担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为保证《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落地生效,裕华法院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在发出指导令当日,邀请家庭教育指导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提出了帮教意见和建议。3名被告人的监护人在接受指导过程中,深刻认识到自己在家庭教育方面存在的不足,对自身未切实履行监护职责进行了检讨反省,并表示将加强与孩子之间的沟通,以身作则教育引导孩子尊法学法守法,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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