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李丹丹)近日,武邑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法官通过主动判后答疑,促使被告当天履行完毕判决款项,切实提升了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的认可度、满意度,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李某为被告张某施工,但张某未支付全部施工款,而是出具了写明未付款项的欠条一张。但当李某向其索要时,张某以李某工程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余款。李某遂将张某诉至武邑法院。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考虑到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并且案涉金额不大,率先想到为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在调解过程中,原、被告仍存在较大分歧,同时情绪愈发激动,双方强烈要求判决。承办法官通过开庭审理、证据采信,依法作出判决,由被告给付原告施工费1万余元。
判决书送达后,承办法官为真正做到事心双解,主动为双方当事人进行判后答疑。被告果然心存疑惑,面对被告的疑问,承办法官对照判决书上认定的事实逐条进行耐心解答,并出示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当事人正确理解裁判内容。经过承办法官再次明法析理,被告认可了判决内容并决定积极履行,当天便与原告取得联系将工程尾款结清。至此,这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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