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06日
第04版:民生

交通事故引出“案中案” 法官“一箭双雕”巧化解

河北法治报讯 (通讯员 王菲 杨珊 记者 刘彬)交通事故因其突发性、意外性,常常责任关系复杂,导致一案未平,一案又起。5月29日,顺平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3年5月,郑某驾驶小型越野客车,沿顺平县城平安大街由东向西行驶至力达塑业门前左转弯驶出道路时,与相对方向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杨某某驾驶的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杨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交通管理大队认定,郑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杨某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杨某某于2024年5月诉至法院请求郑某及保险公司赔偿相应损失。

经查,郑某修车花费2万余元,要求杨某某赔偿,表示要提起反诉。保险公司则表示不负担鉴定费和修车费等费用。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决定一并处理,避免“案生案”。在开庭前组织了面对面调解,法官向杨某某、郑某、保险公司释明,调解可以把双方损失一起计算,一次性解决该案纠纷。三方从争论中逐渐冷静下来,表示同意调解。法官又细心地从理赔项目、理赔数额到赔偿时间,一项项确定调解方案。杨某某表示同意调解方案且同意被告郑某的车损由保险公司从赔偿中扣除,直接给付给郑某。最终三方在调解协议上签下名字,满意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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