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孟艳青)当下正值农忙时节,许多农民朋友喜欢在一天劳作结束后喝点啤酒,解暑又解乏。当然“喝酒解乏”没问题,但酒后驾驶就要不得了。这不,邯郸一驾驶人就因浇地后喝了一瓶啤酒又驾车上路被查,且因第三次酒驾行为被处以吊销驾驶证、罚款、拘留的处罚。
6月1日晚,邯郸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临漳县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金凤大街与临邺大道交叉口设卡开展酒驾夜查时,一辆轿车突然驶向路边的非机动车道,民警发觉异常立即上前查看。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看到检测结果后驾驶人称:“我要抽血看看数值能不能低于20mg/100ml,我就在家浇地后喝了一瓶啤酒。”民警见当事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遂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民警在对驾驶人身份进行核实时,发现驾驶人李某曾在2016年8月和2020年6月因饮酒驾车被处罚,此次已经是第三次酒后驾车被查。
最终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8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李某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罚款1000元、拘留10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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