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12日
第03版:法案

办贷款刷流水涉嫌“帮信”罪

检察官提醒:谨防成为犯罪“工具人”

河北法治报讯 (张星 张芳)“我现在是真的很后悔,因为自己的一时贪念,不但没贷出钱来,反倒犯了法。谢谢检察院给我这次机会,以后我一定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日前,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老张(化名)拉着鸡泽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

2023年7月,鸡泽县的小丽(化名)在微信上被陌生人拉进一个群聊,并通过群内的二维码图片下载注册了一个App,可以在App上做任务赚取佣金。前四次每次一做完任务,对方都如约返钱,尝到甜头的小丽为了赚取更多佣金,遂按照对方的指示在其指定的网址上进行多次转账操作。最终,小丽被骗24.5万元,遂向鸡泽县公安局报警。经公安机关反诈大数据平台查询,小丽被骗资金中有2.88万元曾被转入到老张的银行卡内。老张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抓获。

据老张交代,2023年6月,正在务工的老张接到一陌生电话,询问其是否有贷款的需要。当时正处于资金周转困难时期的老张,以为是“天赐良机”,连连称需要贷款。互加微信后对方告知老张,贷款需要去异地办理,来回路费还可以报销。随后,老张在对方的指示下,乘坐火车到安徽省合肥市后又转至铜陵市,一出火车站,老张就被带到了宾馆。第二天,一男子来到宾馆和老张见面,并称贷款需要用老张的手机和银行卡刷流水。老张虽有疑虑,但为了能够尽快贷到款,仍将自己事先准备好的两张银行卡、银行卡密码和手机交给该男子。当天晚上,该男子刷流水结束后将银行卡、手机和1000元路费交于老张,让老张回家等消息。后经公安机关反诈大数据平台查询,老张提供给对方的两张银行卡刷流水共计51万余元。

到案后,老张主动赔偿了被害人小丽的经济损失。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至鸡泽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今年6月25日,鸡泽县检察院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公安侦查人员共同参加了老张这起案件的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该案审查核实的事实、证据等材料,以及老张所触犯的法律和罪名,与会人员围绕基本案情从法、理、情角度依次发表意见。最终,鉴于老张主动退缴非法所得、积极赔偿被骗人经济损失并自愿认罪认罚,大家一致同意对老张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检察官提醒:

办理贷款要求刷流水的千万别相信,一旦银行卡、电话卡流入犯罪分子手中,最后不仅没有获得贷款,还会将自己变成犯罪“工具人”。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将本人银行卡、手机卡、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等提供给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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