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记者 王絮冬 通讯员 宋健)7月14日晚10时,高速交警平泉大队执勤民警在平泉收费站站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正缓慢驶来。民警立即拦停电动三轮车,将驾驶的男子和车带到安全区域。
经询间得知,该男子本打算从镇里骑车去平泉街区,转悠半天后,误打误撞闯入了高速公路,于是便沿着护栏一直向前行驶至此。民警告诉男子在高速公路上骑电动三轮车属于违法行为,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并告知了男子去镇里的正确路线。男子对民警的及时帮助和耐心教育表示了感谢,并表示以后一定注意,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属于全封闭道路,电动三轮车驶入高速公路属于违法行为。由于高速公路上车辆行驶速度较快,驾驶员不容易察觉低速行驶的非机动车,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无论什么理由,都不能擅自骑行电动三轮车、自行车进入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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