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述人:河间市人民法院 孙宁
整理人:吴艳霞
办案20多年,越来越发现,调解案件如烹小鲜,掌控“火候”超级关键。
不久前,一个小案子分到我手里:小王夫妻在河间买了一套房,装修时,找小齐改水电过程中,小齐不慎把房子的地暖管线弄断了。小齐心虚,没把损坏情况告知业主。小王夫妻结清工钱后发现此事,找小齐质问,小齐认账,但双方没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小王夫妻就把小齐起诉到河间法院。
接手案件后,我了解了双方诉求,小王夫妻要求将房屋地暖管线进行整体拆除更换,而小齐认为没有必要,只需要把断裂的地方接好,打压测试不漏水就行。双方的意见完全不统一,庭前的几次调解均无果。
经验告诉我:这类家长里短的纠纷,特别是本案这种切实影响当事人生活感受的案件,调解是最好的途径。但我凭借多年办案经验觉着,调解的“火候”还没到。于是,我决定,先开庭。
果然,庭审一波三折。
小王夫妻除坚持要求整体更换地暖,又增加了诉讼请求,要求小齐赔偿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1万元。理由是,小王心情抑郁造成流产,还当庭出示了医疗机构的检测报告和医疗费票据等证据。
小齐则答辩称,小王新增加关于“流产”的诉讼请求与自己无关。
针尖对麦芒,双方对峙激烈。听完小齐发表的答辩意见后,小王当庭情绪失控,失声痛哭,庭审无法继续进行。
“休庭!”
先休庭,我安抚小王,小王情绪平静后,才继续开庭。
继续开庭后,我刻意“纵容”小王发言,有用的没用的,噼里啪啦说了一大堆。一个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竟然耗时3个多小时。
讲完满腹委屈,小王长出一口气:“平时想起这事就一肚子气想骂小齐,一直没有机会,虽然法官使劲拦着不让骂街,但今天终于把憋在心里的话全秃噜出来了,舒坦!”
我看看表,18时多。我觉得双方已经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小王激动的情绪也平和了下来,调解“火候”已到。
征得双方同意,我继续主持他们调解……
又一个多小时过去,历经多轮讨价还价,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小齐赔偿小王夫妻6500元钱,当即给付。
窗外人家的灯一盏盏亮了起来,我暗自舒口气,成了!
不料,付款尾声中陡出“意外”。小齐哼哼唧唧地说:“手头钱不够,天这么晚了,有点饿,明天再给吧。”
小王夫妻干脆利落一撇嘴:“玩儿去!”
这么长时间的接触,我心下对案子有判断:小齐并不是拿不出这6500块钱。眼下调解的时机可是稍纵即逝,时不再来。
我当即对小齐说:“咱今儿个好不容易达成一致意见,你快点去筹钱,我在这里等你,今天案子结不清,我不走。”说完,我踏踏实实坐好,一副气定神闲、要在法庭住下的样子。
不出我所料,小齐磨磨蹭蹭又拖延了半个多小时,终于把钱交付给了小王。
我立即出具案件即时结清法律文书。双方签字!此时,时针已经超过20时。
事儿了了,空气中的火药味顿消。双方都抱歉地看着我:“耽误法官下班了,一起吃个晚饭吧。”
“不好意思,家里还有事!”
把双方送出法院大门,我心情愉悦地来到街上一家面馆,豪气地叫来服务员:“来碗牛肉拉面,多加5块钱牛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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