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董宏波)日前,高速交警昌黎大队执勤民警查处一名酒后侥幸驾车上高速的驾驶人,依法给予处罚。
7月24日凌晨5时左右,高速交警昌黎大队指挥中心依托智能预警平台,精准锁定一辆车牌号为辽P开头的银色轿车,该车驾驶状态异常。随即,执勤民警在秦滨高速南戴河收费站出口将其成功拦截。
民警在现场检查中,察觉到该车内弥漫着浓烈的酒精气味,立即对驾驶人石某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石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5mg/100ml,远超酒驾标准,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高速交警依法对石某某作出严厉处罚: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罚款1000元,并暂扣其驾驶证6个月,以示警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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