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社区矫正工作特点,内丘县人民检察院转变监督理念,细化监督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同步监督”。他们通过连接政务外网,借助“社区矫正教育帮扶系统”,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轨迹和报到情况。建立检察官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联席会议机制和联合普法机制,检察官主动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接,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情况,并深入实地,对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进行现场监督。通过“同步监督”,该院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质效得到显著提升。
刘日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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