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资管”)与河北峰丘玻璃钢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该协议约定河北资管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河北峰丘玻璃钢有限公司。河北资管特公告通知借款人(债务人)及担保人。河北峰丘玻璃钢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河北峰丘玻璃钢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及合同项下的相关义务。特此公告。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截至2024年10月20日的贷款本息余额,借款人及其相应担保人及其承继人应支付给河北峰丘玻璃钢有限公司的利息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若借款人(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2、下表中折合人民币贷款本息金额(元)仅供参考,贷款本金息余额以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的规定为准。3、下列主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河北资管联系:王经理0311-68001235或者河北峰丘玻璃钢有限公司刘松涛15512688886联系。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
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河北峰丘玻璃钢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2日
原贷款银行借款人名称授信合同(协议编号)债权本金余额利息余额担保方式抵押人(质押人)/保证人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编号河北枣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强县亿亨橡胶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枣强农商银行)农信借字(2019)第18102019126848号20,000,000.007,200,700.00保证枣强县贵和钢构工程有限公司(枣强农商银行)农信保字(2019)第18102019105544号河北枣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联冠智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枣强农商银行)农信团借字(2019)第18102019431587号17,000,000.0011,484,633.35保证河北兴融采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枣强农商银行)农信团保字(2019)第18102019298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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