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赵亚勇 牛晓敏)日前,曲周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前期办理的相关部门怠于履行扬尘污染防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展现场跟进监督,发现群众反映的扬尘污染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
今年1月,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登录河北省公益诉讼数智平台发现,有几条数据显示曲周县某镇的一家秸秆粉碎厂存在违规作业情况,造成周边空气环境污染。对此,办案人员依法进行现场调查,并向周边群众了解情况,发现涉事秸秆厂无任何环评手续,多在夜间进行违规作业,现场发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粉碎机也不符合环保要求,未在环保部门备案,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固定证据后,曲周县检察院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1月6日,针对上述污染大气环境问题隐患,该院向相关责任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无环评手续秸秆粉碎厂进行严厉查处,消除对周边群众生活和空气质量的影响。收到检察建议后,责任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检察建议要求,联合乡镇进行现场执法办公,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释法明理,要求企业在特定期限内对未处理秸秆进行防尘处理,同时停用超标排污设备。
此次现场跟进监督,检察官发现秸秆堆和裸露地面已经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无备案、超标排放废气的作业机器已全部拆解清理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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