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23日
第06版:法苑聚焦

五保老人短时间买多份保险后离奇身故

背后竟是外甥骗保陷阱

本报讯 (王可心)五保老人短期内购买了多份人身保险,生病后却未接受治疗而是回了家。这是怎么回事?原来这都是其当保险业务员的外甥在背后捣鬼,企图骗取老人身故理赔金。近日,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涉及投保人道德风险、保险欺诈等复杂问题的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上诉案件,依法驳回了上诉人理赔诉求。

张某是一名保险业务员,其舅舅王某未婚未育。2022年,张某短时间内让王某投保多份人身保险,累计保额高达181万元。投保过程中,张某隐瞒了王某是五保户、长期患有慢性疾病的重要事实,虚构被保险人健康状况,自愿为王某缴纳人身保险的保险金。

3个月后,王某因腹痛就医,但张某及张某母亲作为王某仅有的亲属,未让王某接受治疗,而是将王某送回家中。2天后,王某病故。

事故发生后,张某作为王某的法定受益人,向某保险公司申请领取王某的身故理赔金。遭到拒绝后,张某母亲以王某法定继承人的身份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某保险公司给付王某的身故保险金。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故意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遂判决驳回张某母亲的诉讼请求。张某母亲不服该一审判决,向秦皇岛中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某保险公司向其支付王某的身故保险金。

秦皇岛中院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组建合议庭对该案件进行全面审查。承办法官通过细致调查发现,王某生前系五保户,患有基础疾病,而张某让其投保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不仅如此,承办法官进一步核查王某的救治过程发现,张某在明知王某病情危重的情况下,刻意放弃有效治疗,其行为存在潜在的道德风险。

秦皇岛中院在查明张某确实未如实告知这一关键事实后,依据保险法中关于如实告知义务以及保险人拒赔权利的明确规定,认定某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合理合法,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近日,某保险公司人员专程来到秦皇岛中院,送上锦旗表达感谢。某保险公司表示,这个判决不仅为企业避免了一百多万元损失,更重要的是向社会传递了清晰而有力的信号:司法机关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在保险领域打击欺诈行为,保障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

据悉,该案被银保监会评为反保险欺诈典型案例,这在秦皇岛法院历史上尚属首次。秦皇岛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任何企图钻法律空子、挑战公序良俗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正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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