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郭潇 赵尚卿)“真没想到这么快就能要回工资,谢谢法院!”9月22日,康保县人民法院通过先行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农民工追索劳务报酬纠纷案件,为农民工安某某追回了被拖欠的“辛苦钱”。
原告安某某于2024年8月至11月间,在康保县某村为被告郭某某修建牛棚提供劳务。工期结束后,双方进行劳务费结算,被告应支付劳务费1.2万元。务工期间,被告已支付3500元,剩余8500元未给付。原告安某某多次催要无果,于9月17日将被告郭某某起诉至康保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原告作为农民工,经济条件有限,被拖欠的劳务费直接关系到其基本生活保障,故立即启动小额诉讼程序,快速推进案件办理。
首次调解中,被告以近期没钱为理由搪塞原告及办案法官,并认为只不过是晚点给,法律并不能将其怎样。原、被告双方爆发激烈冲突,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法官考虑原告现实生活情况,随后组织双方再次进行调解。在第二次调解中,承办法官一方面安抚原告情绪;另一方面向被告释明法律规定,并告知其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引导其换位思考,体谅农民工谋生的不易。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给付原告劳务费8500元,该案到此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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