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2日
第04版:民生

法官调解清除“心头堵” 古稀老人重续邻里情

□ 付敬尧

一位老人常年将捡拾的废品堆放在家中,引起对门老人的不满,双方争执不断。日前,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双塔山法庭成功调解这起持续多年的邻里纠纷,使得两位老人握手言和,尘封多年的邻里温情重新回归。

原告王大爷与被告李大爷是住在同一楼层的邻里,两人均年过七旬。多年来,李大爷习惯将捡来的废纸箱、塑料瓶等杂物堆放在自家屋内。日积月累,垃圾越堆越多,不仅导致公共楼道异味弥漫,还滋生了蚊蝇、蟑螂,严重影响了对面王大爷一家的正常生活。

“一开门就是一股刺鼻的味道,夏天根本不敢开窗通风。这么多年了,真是有苦难言。”王大爷无奈地说道。双方为此多次发生激烈争执,社区居委会、街道办等多次组织调解,但问题始终未能根治,矛盾逐渐升级。最终,王大爷一纸诉状将李大爷诉至双滦区法院,要求判令其清除垃圾,恢复楼道整洁。

承办法官张东虎受理案件后,深知双方当事人年事已高,单纯判决强制清理可能激化矛盾,难以实现真正的案结事了。为此,张东虎决定采用“背对背”的调解策略,分别与两位老人促膝长谈,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和苦衷。

调解过程中,张东虎在引导双方回想多年邻里旧情,让他们相互体谅晚年生活不易的同时,着重向李大爷细致分析垃圾堆积带来的安全隐患和健康风险,既影响邻里生活,也对自身居住环境造成危害,并耐心解释民法典中相邻关系的相关规定,明确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经过张东虎多次耐心细致的沟通,李大爷逐渐认识到自身行为给邻居带来的长期困扰,态度得以转变。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李大爷承诺不再捡拾垃圾堆放于家中,并在一定期限内将屋内堆积的废品彻底清理干净。见状,王大爷主动表示愿意承担该案的诉讼费用。双方还共同约定,今后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共同守护楼道的清洁与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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