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兰华 通讯员 白春娥)为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按照律师法、河北省律师执业保障和规范条例等相关规定,采取多项工作措施,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该院修订完善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意见,充分保障律师的阅卷权、知情权。律师可以随时按规定查阅、摘抄、复制卷宗材料,及时获取查阅补充材料,不收任何费用;依法保障律师的会见通信权,对需要限制辩护律师会见的刑事案件,一律依法、从严审批并及时告知。在庭审中,确保律师的辩论和辩护意见均能充分表达,不随意打断律师发言。裁判文书中均严格按照要求,客观、全面地反映律师提出的意见,并阐明采纳与否的理由和意见。该院还制定完善了关于在民事诉讼和民事执行工作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实施办法,制定统一、规范的律师调查令文本样式,对律师提出的收集、调取证据申请,承办法官经严谨审查,积极配合,依法出具调查令。
该院不断优化诉讼服务,以“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律师办公平台,方便律师开展案件咨询、自助立案、约见法官等工作,为律师履职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开设律师专用通道,律师只要持有效证件即可经安检进入法院审判区。设置律师更衣室,配备简单的更衣设施,为律师休息、更衣提供便利。在档案室设立律师阅卷室,配备电脑、复印机等设施设备,为律师查阅案卷提供充分便利,律师只要持委托书,即可查档。
该院全面畅通沟通渠道,与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定期邀请律师代表到该院参加座谈会。今年上半年共邀请律师代表座谈12人次,收集意见建议15条,均已整改完毕。实现律师就业保障工作归口管理,当律师执业权利受到侵犯时,政治部具体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向律师公开投诉电话、公共邮箱。积极拓宽法官与律师的沟通渠道,当律师开庭时间有冲突时,及时征求诉讼参与人的意见,协调安排审理时间或方式,合理安排开庭日期。对同一律师代理的多个同类型案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适当安排合并审理。邀请律师代表参与旁听庭审、见证集中执行活动,引导律师参与案件调解,共同化解矛盾纠纷。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律师执业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上半年对20名律师发放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律师对冀州区人民法院、法官工作满意度达98.7%,实现了法官与律师工作良性互动,有力促进了审判质效提升和法院各项工作的顺畅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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