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黄金仓)今年以来,磁县检察院把落实 “三个规定”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切实提高全体干警对“三个规定”的认识,通过强化党建引领作用,促使干警思想上自觉填报、心态上敢于填报、行为上拒绝干预。截至目前,该院已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16件,形成了自觉填报落实“三个规定”的良好习惯。
把党建引领业务融合发展作为全院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措施来抓,该院通过抓好机关党的建设,以“1366”党建品牌引领检察各项任务向纵深发展。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党员先锋做模范,带头普及“三个规定”相关文件要求,带头主动填报,消除干警的认识不到位、思想有负担等顾虑问题。先后组织领导干部、党员先锋上讲台宣讲15次,组织集体学习研讨3次,各支部集体学习分析每季度1次,真正让落实“三个规定”深入干警的思想内心。
在加大引导培训的同时,该院党组明确要求,落实“三个规定”,一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各党支部书记负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一定要监督全体干警每月主动如实填报三个规定,通过自我监督、他人监督、组织生活会开展针对性的自我剖析、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把监督落实体现在平时,把“三个规定”记录落实到平时,用严格的纪律约束,让“记录填报”成为一种习惯。
在强化党建制度规范化的同时,该院把落实“三个规定”相关制度规定列入其中,在制定的党建引领业务融合发展考核评价办法、年度综合考核办法等文件中,均对干警如实记录填报“三个规定”有明确考评要求。同时,“三个规定”的填报情况与干部提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等挂钩,形成综合制度约束体系,为“三个规定”全面落实落地提供有效的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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