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张志飞 崔玉田)日前,保定市徐水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嫌寻衅滋事犯罪案件时,对11名犯罪嫌疑人中的6名未成年人(某职教中心学生)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前不久,徐水区检察院未检办案组收到了当地公安部门移送的涉嫌聚众斗殴犯罪的审查起诉案件,其中涉及11名犯罪嫌疑人。涉案人员是来自黑龙江、辽宁等地在徐水一工业园区实习的某职业高中学生,案件的起因只是因为在微信群里一名女生与另一男生话不投机,遂纠集其他一同实习的同学要给对方点教训,造成 3名受害人轻微伤。办案中,该案形成了150余份法律文书。
依法律程序,办案人进行了权利义务告知、意见征询、社会调查,特别注意到要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促使该案达成当事人和解,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办案人员经严格审查发现,该案为借故生非单方面聚众打人事件,受害人一方事先并未“约架”,将该案涉嫌罪名变更为寻衅滋事罪。并经讨论决定,对其中6名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让他们在家长、社会组织、司法机关的共同监督帮助下,接受矫治和教育。
几名学生家长为表达对徐水检察院的感激之情,将一面锦旗送到徐水区检察院,郑重表示将在徐水区检察院的监管帮助下,加强对孩子的教育,让孩子改过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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