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刘茂林)1月7日,沧州市公安局渤海新区分局交警三大队查处一起摩托车驾驶人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该驾驶人因涉多项违法行为,驾驶证被记37分。
1月7日,该大队民警在南大港产业园区开展夜查酒驾专项整治行动。21时40分许,执勤民警对一辆摩托车驾驶员进行例行检查,发现摩托车未悬挂号牌,驾驶员未携带驾驶证,且身上散发出浓浓的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8mg/100ml,驾驶员达到饮酒驾车标准。
据了解,当天,该驾驶员张某在饭店喝了两瓶啤酒,心存侥幸骑摩托车上路,不成想被民警查个正着。
民警对驾驶员张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持准驾第一二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三类机动车中不得驾驶的机动车型、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750元、驾驶证记37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 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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